本《保密协议》是常州便捷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便捷”)与用户签署的服务协议书的有效组成文件,双方就合同履行中涉及的机密信息相关的义务与免责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机密信息
用户披露的机密信息为便捷在为用户提供服务期间用户向便捷主动披露或便捷所了解到的一切能给用户带来商业利益和竞争优势的技术与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数据、公式、编辑物、草图、工程、计算机程序、固件和软件(包括源代码和编译代码)、设备、图表、技术、模型、样品、草案、财务和产品计划、产品规格和数据、现有的或潜在的用户名单/供货商名单以及其他商业信息。
2、机密信息的披露
2.1 用户向便捷披露机密信息的目的仅限于用户接受便捷提供产品、服务或者双方进行的《主服务协议》项下的其他合作。
2.2 用户向便捷披露机密信息的目的仅限于用户接受便捷提供产品、服务或者双方进行的《主服务协议》项下的其他合作。
3、便捷的义务
3.1 便捷不得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用户的机密信息。
3.2 便捷保证所有得到的机密信息仅被用于向用户提供协议约定服务的目的。便捷应严格限制他人对机密信息的接触,仅允许与提供协议约定服务有关且有必要了解的便捷人员接触机密信息,且该人员受本机密协议所约束。
3.3 便捷应采取各种物理、行政等安全措施保证机密信息处于妥善的、合理的机密状态,使机密信息不被进行物理上的复制、盗窃、破坏、遗失。便捷同样保证不会将所得到的用户的软件和程序进行反工程、反编译处理,或利用其进行其他目的的开发或研究。
3.4 在保护期限内,便捷同时应保证其参与的合作方也会采取同样的措施,并如便捷惯常保护其自身同类性质的机密信息一样,至少以不低于合理水平的关注程度使用用户所披露的机密信息,并防止其受到非授权的使用、传播和公布。
3.5 如根据法律要求或法院传票及其他行政部门要求便捷披露用户的机密信息,便捷应给予用户合理的事先通知。
3.6 便捷的保密义务保持到双方合同终止后一年。《主服务协议》项下合作所涉及到的便捷的子公司、母公司、或公司关联机构,同样适用于本协议中便捷的责任与义务。
4、免责
鉴于互联网的开放性和特殊性,便捷不承担以下情况下的机密保护义务:
A、由于用户服务器操作系统的安全漏洞或配置缺陷,导致第三方黑客通过远程技术手段入侵用户系统造成的机密信息扩散。
B、由于用户自行开发或通过第三方购买的应用软件本身的缺陷,导致第三方黑客通过远程技术手段入侵用户系统造成的机密信息扩散。
C、由于用户员工或用户合作伙伴造成的机密信息扩散。
D、其他非因便捷可控原因所造成的机密信息扩散。
5、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
6、其它条款
6.1 本协议双方均未依据本协议,获得任何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其他形式的知识产权。
6.2 本协议未强制任何一方承担购买、销售、许可、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理任何技术、服务或产品的义务。
6.3 本协议不产生任何代理或合伙关糸。
6.4 所有针对本协议的添加和修改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共同签字。
6.5 本保密协议中所涉及的相关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便捷的机密信息,用户对该等信息负有同等的保密义务。